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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国代码工作系统征集“质量和安全年”摄影、书画作品的通知
组代管中函[2009]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副省级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作出的关于在全国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决定,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国质检质[2009]81号文件精神,开展质量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重视质量的浓厚氛围。充分展示代码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精神风貌,振奋精神,鼓舞士气,再创代码事业新局面。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决定在全国代码工作系统征集“质量和安全年”摄影、书画作品。为使以上活动得到全面深入的开展,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摄影、书画投稿作品需贴近“质量和安全年”这一主题。摄影以展示代码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注重代码信息质量和安全的新闻作品为主;书画作品(绘画作品仅限中国画)以书写与质量安全有关的领导指示、诗词以及历代名言、警句为主。突出歌颂祖国大好河山的主题。全国代码工作系统的摄影、书画爱好者均可参加本次比赛。
  (二)投稿的摄影作品须是2008年以来新拍摄的,并采用JPEG文件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10M,不小于5M。传统相机拍摄的作品可根据上述要求扫描后以电子文件传递。严格执行新闻摄影规则,不得出现安排、摆布、导演被摄对象的现象;不得侵犯他人的名誉权、肖像权和著作权,一经发现,取消其作品评选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问题由参赛者本人负责。
  (三)书画作品(不含硬笔书法)最大规格不超过6尺整张,形式不限,不需装裱。作者必须用真实姓名,并在作品背后右下角用铅笔工整写上姓名、性别、年龄、所在单位、通讯地址、电话、E-mail及邮编。
  (四)作品由各分中心收集审核,推选出其中的优秀作品上报国家中心,每个分中心上报作品总量限制为3-5件,其中摄影、书法、绘画每种的数量均不多于3件。
  (五)投稿作品由国家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选。摄影、书法、绘画分别评选出20-30件优秀进行展出。对于特别优秀的作品,由国家中心组织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参加质检系统“质量和安全年”摄影、书法比赛和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书画展。
  (六)对于积极参与此次全国代码工作系统“质量和安全年”摄影、书画展览的分中心,国家中心将其根据入围展出的作品数量以及入围国家中心上报总局的作品数量,在年底的工作评比中酌情予以加分。有入围国家中心展出作品的分中心加2分;有入围国家中心上报国家质检总局作品的分中心加3分;有作品在总局的比赛展览中获奖或者入围的分中心加5分。
  (七)所有作品须于2009年5月10日前递送到国家中心。
  (八)投稿方式:摄影作品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作品和作品标题、拍摄时间、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传递到bisai@nacao.org.cn,联系人:袁辉、王傲巍,联系电话:010-62028003。书画作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德外裕中西里46号东门,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邮编:100029,收件人:袁辉、王傲巍,联系电话:010-62028003。请务必在信封背面注明“质量和安全年书画比赛”字样。

二○○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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