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签发文件: 关于外国常驻新闻机构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的通知(国质检标联[2004]387号)
合作进程: 2004年5月,国家质检总局与外交部联合签发《关于外国常驻新闻机构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的通知》,使组织机构代码工作的赋码范围扩大到了外国驻华新闻机构,是组织机构代码在应用上的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