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签发文件: 关于加强新华社国内各分社组织机构代码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质检标联[2007]371号)
合作进程: 2007年7月,国家质检总局与新华通讯社联合签发了《关于加强新华社国内各分社组织机构代码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质检标联[2007]371号),应用组织机构代码对新华社国内各分社实施有效管理。